【工资支付暂行条例】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》是国家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,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制定的重要行政法规。该条例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,至今仍对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。本文将对该条例进行简要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展示其主要内容。
一、条例概述
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发布,旨在明确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、支付方式、支付时间、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规定等内容,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,维护劳动关系的公平与稳定。
二、核心
1. 适用范围
适用于各类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、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工资支付活动。
2. 工资定义
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约定,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,包括基本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、补贴等。
3. 支付时间
工资应按月支付,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支付。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工资。
4. 特殊情况处理
- 劳动者因工负伤、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,用人单位应按相关规定支付工资。
- 劳动者请假、旷工、停薪留职等情况,工资支付应按照合同或单位规定执行。
5. 工资支付凭证
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工资支付凭证,包括工资明细、支付日期、金额等信息。
6. 法律责任
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,劳动行政部门可依法责令改正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罚款等处罚。
三、重点条款对照表
| 条款编号 | 内容要点 | 说明 | 
| 第一条 | 适用范围 | 包括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国家机关等 | 
| 第二条 | 工资定义 | 包括基本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、补贴等 | 
| 第三条 | 支付时间 | 按月支付,遇节假日应提前支付 | 
| 第四条 | 工资支付方式 | 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,不得以实物替代 | 
| 第五条 | 特殊情况处理 | 如工伤、病假、事假等工资支付规定 | 
| 第六条 | 工资支付凭证 | 应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明细及支付记录 | 
| 第七条 | 法律责任 | 违反条例的用人单位将受到行政处罚 | 
四、结语
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》作为我国劳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规范工资支付行为、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,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。劳动者也应了解自身权利,积极维护合法权益。
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条款或实际应用案例,建议查阅官方文件或咨询法律专业人士。
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