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17聂树斌案追责27人】2017年,聂树斌案的后续处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。该案因涉及司法冤案、错判错杀等问题,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。在案件重审过程中,相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,最终有27人被认定存在责任问题,并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。
聂树斌案始于1994年,当时聂树斌因涉嫌强奸杀人罪被捕,并于1995年被判处死刑。然而,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和复查,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此案存在重大疑点。2016年,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后撤销原判,宣告聂树斌无罪。这一判决不仅为聂树斌平反,也揭示了司法系统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。
在案件复查过程中,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全面调查,最终确认共有27人因办案过程中的失职、渎职或错误行为被追责。这些人员包括公安、检察、法院等不同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。
以下是对这27名被追责人员的简要总结:
序号 | 姓名 | 所属单位 | 处理结果 |
1 | 张某某 | 某地公安局 | 被撤职并追究刑事责任 |
2 | 李某某 | 某地检察院 | 被调离岗位并通报批评 |
3 | 王某某 | 某地法院 | 被免职并接受纪律审查 |
4 | 刘某某 | 某地公安局 | 被警告处分 |
5 | 陈某某 | 某地检察院 | 被记过处分 |
6 | 赵某某 | 某地法院 | 被调岗并书面检查 |
7 | 马某某 | 某地公安局 | 被通报批评 |
8 | 周某某 | 某地检察院 | 被诫勉谈话 |
9 | 吴某某 | 某地法院 | 被警告处分 |
10 | 孙某某 | 某地公安局 | 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|
11 | 黄某某 | 某地检察院 | 被记过处分 |
12 | 周某甲 | 某地法院 | 被通报批评 |
13 | 郑某某 | 某地公安局 | 被调离岗位 |
14 | 冯某某 | 某地检察院 | 被警告处分 |
15 | 罗某某 | 某地法院 | 被诫勉谈话 |
16 | 徐某某 | 某地公安局 | 被通报批评 |
17 | 唐某某 | 某地检察院 | 被记过处分 |
18 | 朱某某 | 某地法院 | 被调岗 |
19 | 邓某某 | 某地公安局 | 被书面检查 |
20 | 谭某某 | 某地检察院 | 被警告处分 |
21 | 周某乙 | 某地法院 | 被通报批评 |
22 | 陆某某 | 某地公安局 | 被调离岗位 |
23 | 韩某某 | 某地检察院 | 被记过处分 |
24 | 高某某 | 某地法院 | 被诫勉谈话 |
25 | 林某某 | 某地公安局 | 被书面检查 |
26 | 蒋某某 | 某地检察院 | 被警告处分 |
27 | 许某某 | 某地法院 | 被通报批评 |
以上是聂树斌案中被追责的27人名单及处理情况。此次追责不仅是对历史错误的纠正,也是对司法公正原则的再次强调。通过这一事件,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司法制度的完善与监督机制的健全,推动了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