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田登为郡守文言文翻译及注释】一、
《田登为郡守》是一则出自宋代笔记小说的文言短文,讲述的是田登担任地方官时,因忌讳“灯”字而引发的一段趣事。文章通过一个简单的语言禁忌,反映出古代官员在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刻板与荒唐之处,同时也体现了民间对这种行为的讽刺和不满。
该文虽篇幅简短,但寓意深刻,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文学趣味性。以下是对原文的翻译与注释,并以表格形式进行归纳总结。
二、原文与翻译对照表
原文 | 翻译 |
田登为郡守,凡有令,必曰:“火急!” | 田登担任郡守时,每当发布命令,都一定要说:“火急!” |
人莫敢违。 | 人们都不敢违抗。 |
一日,小吏持文书来,误书“灯”字为“火”字。 | 有一天,一个小官吏拿着文书来,不小心把“灯”字写成了“火”字。 |
登怒曰:“汝敢犯吾讳!” | 田登生气地说:“你竟敢触犯我的忌讳!” |
遂杖之。 | 于是打了他一顿。 |
后人语曰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” | 后来人们议论说:“只允许州官放火,不允许百姓点灯。” |
三、注释说明
词语 | 注释 |
田登 | 宋代某地郡守,具体姓名不详,文中以“田登”代指。 |
郡守 | 古代地方行政长官,相当于现代的市长或省长。 |
令 | 命令、政令。 |
火急 | 指紧急,但此处是田登的忌讳字,实际应为“灯”。 |
小吏 | 地方上的低级官吏。 |
文书 | 公文、文件。 |
灯 | 与“登”同音,田登忌讳此字,故将“灯”改为“火”。 |
诟 | 责骂、羞辱。 |
杖之 | 打了他一顿,古代常用刑罚之一。 |
语 | 议论、传言。 |
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 | 民间流传的谚语,讽刺权贵对百姓的压迫与限制。 |
四、文章主旨与意义
本文通过田登因忌讳“灯”字而误伤小吏的故事,揭示了当时一些地方官员为了维护个人威严而不顾常理、滥用权力的现象。同时,也反映了民间对这种不合理现象的讽刺与批评。这句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后来成为广为流传的俗语,用以形容权力阶层对普通民众的不公平待遇。
五、总结
《田登为郡守》虽然文字简练,却寓意深远,不仅是一则生动的文言故事,更是一面反映社会现实的镜子。它提醒我们,在任何时代,权力都应该受到制约,公平与尊重才是治理之道。
如需进一步探讨类似的历史故事或文言文解析,欢迎继续提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