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徐州市安监局安监根据今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、百日督查、迎奥运关于对水泥砖瓦企业隐患治理等要求,从7月22日到8月中旬对30家水泥企业进行了安全督查,并对16家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,对14家安全生产条件欠缺的企业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。
这次督查的重点是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机构建设、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、基础台帐建设、及操作规章制度建设,企业变、配、用电情况,设施设备、建筑物的安全可靠性,尤其对水泥立窑存在的喷窑好中毒窒息等类型事故的防范。
从这次督查的情况看,徐州市水泥企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:
一是大型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情况较好,安全生产机构、责任制的建设及落实,基本台帐等较完善;中、小企业较欠缺,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,没有做到全覆盖。特别是企业法人、分管安全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责任分工不明晰;安全管理制度、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,针对性不强,有些是简单复制其他企业的管理制度;制度、规程执行不严格、不认真、不落实现象普遍存在。
二是变、配、用电存在的隐患较为突出。
三是立窑企业及水泥粉磨企业存在着诸如设备不完善,危旧建筑物,护栏、楼梯等防护设施有缺陷或缺失,生产作业场所问题和隐患较多,存在基本安全条件不具备,改、扩建项目未进行“三同时”等诸多问题。
针对存在的问题,该市下一步将对下达期限整改通知书和停产整顿通知书的单位,责成当地安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查,做到不安全不生产;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,提交当地政府解决关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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